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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759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1-05 |
发文机关:黎城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主题词: |
标题: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24-11-05 |
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长办发〔2020〕13号),关于印发《长治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单位已划入长治市县域生态环境监测站,我单位应撤销。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同意,我单位全部资产、负债整体移交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债权、债务由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承担、负责。
黎城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