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黎城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4-46343
发文字号黎政办发〔2024〕14号 发文时间2024-09-27
发文机关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实施方案
标题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2024-09-27

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黎城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组织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农业生产基本概况

全县辖8镇173个行政村12个社区,常住人口13.4万人,耕地28.8万亩,是华北地区比较典型的两年三熟区。小麦、玉米、谷子是县内主要粮食作物;尖椒、大豆、油葵是主要经济作物;农特产主要有核桃、柿子和花椒。

2023年粮食种植面积23.38万亩,其中玉米19.59万亩,小麦1.19万亩,大豆1.1万亩,谷子0.81万亩,高粱0.57万亩;粮食总产量达6.03万吨,其中玉米5.24万吨,小麦0.36万吨,大豆0.14万吨,谷子0.1万吨,高粱0.17万吨。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27家,各类农机具保有量26035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783台,玉米联合收割机215台,农机具配套比达1:2.5,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9.78%。

(二)农业生产托管发展情况

黎城县当前的服务组织主要包含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涵盖种植、养殖、农机、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连续6年实施中央财政补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全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建设和服务效益显著提升,农业服务的现代化水平和全程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基础

为充分拓展、延伸黎城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在探索创新“432点餐式”运营模式和“1+6+N”农业生产托管模式的基础上,2021年开始通过引进专业化农业生产托管专家、技术团队和新的技术、服务模式,依托农村土地承包确权数据,探索打造“一张图、一个库、一套系统、一批服务”的数字“黎城模式”,初步搭建黎城县数字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平台,为农业生产托管提供“供、耕、播、防、管、收、销”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服务、为服务主体和农户获得高效便利服务以及托管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探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试点目标

聚焦玉米、小麦、高粱等粮食作物生产,优先支持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关键且薄弱环节的生产性服务,提高综合效益与竞争力,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提供有效支撑。围绕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培育壮大服务主体、推进服务资源整合、加强行业监管等开展高质量创新试点探索。为小农户统一提供专业化、规模化集中连片托管服务,为拓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领域、开辟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积累经验,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服务,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户增收。

目标任务:完成托管服务面积5.99万亩,根据上年度各镇完成托管服务面积情况,结合耕地确权面积及地貌特征,按比例进行分配。(附件4)

三、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补助作物品种及实施区域

项目试点补助的作物有玉米、小麦、高粱等主要粮食作物,安排在适宜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行政村进行实施,项目实施区域原则上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500亩,鼓励跨区域实施托管服务。

2.补助对象

择优遴选经向社会公开、符合行业规范、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社会化服务能力并参与我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工作的服务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服务对象(小农户、规模经营主体等),当年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不列入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范围。

3.补助环节

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环节进行支持。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集中力量解决关键问题,可以重点选取1-3个关键薄弱环节集中进行补助,整镇或整村作为试点推进。具体补助作物及环节为:

主要环节:机耕、机播、机收等。

薄弱环节:绿色防控、深翻(深松)、秸秆还田(离田)。

(按照项目服务时间内各环节作业顺序依次补助,单个补助环节无法实施或没有完成,剩余资金可调整到其他环节,资金达到上限即服务补助结束)。

4.补助标准

根据产业发展、托管服务市场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服务环节、服务内容及分环节、分内容的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服务价格的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托管服务组织向农户收取费用不得超过市场指导价,不得干扰农机服务市场正常运行。

(1)粮食作物市场指导价格:机耕60元/亩,机播60元/亩,机收110元/亩,绿防30元/亩次,深翻(深松)70元/亩,秸秆还田(离田)50元/亩。

(2)粮食作物补助标准:机耕15元/亩,机播15元/亩,机收33元/亩,绿防20元/亩次,深翻(深松)30元/亩,秸秆还田(离田)15元/亩。深翻(深松)、绿色防控作为薄弱环节试点加大补助力度。

5.补助方式

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各环节按合同签订的实际作业量对承担试点任务的服务组织、服务对象兑付补助资金,资金达到上限即服务补助结束,不再实施其他环节。

6.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

(二)制定标准

1.服务组织标准

(1)依法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的法人营业执照、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合作社、农业企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及固定办公场所。(2)具备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和时间,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包括技术员和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服务合同和协议要求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3)自愿并按要求与相关部门、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协议。(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有必要的服务经验和良好的服务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国家、省、市级示范主体优先。(5)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6)优先考虑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设备的服务组织,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服务。

2.托管服务标准

(1)作业机手要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托管环节作业到位。(2)耕要深浅一致,纵到边横到面,不留死角,作业面平整。(3)种要下籽均匀,深度适当,不断点,不遗漏。(4)防要做到药水配释到位,作业区内喷洒匀称,覆盖无死角,机械平缓作业。(5)收要做到无明显漏收漏割,脱皮率≥85%,落穗损失率≤3%,落粒损失率≤2%。秸秆粉碎作业过后留茬高度≤8cm,粉碎段长≤10cm。

(三)优选服务组织

县托管办公开、规范、择优遴选服务组织,作为试点实施主体,单环节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家。服务组织确定后要与县托管办及时签订2024年黎城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目标责任书(附件8),组织试点实施。同等条件下,对参与往期黎城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服务组织择优录用。

服务组织的确定原则:(1)公平竞争,择优选择。(2)服务能力与服务任务相匹配。根据服务设备、技术力量、绩效评价等方面,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和任务目标。(3)“质优、价廉”优先。(4)有利竞争。多个服务组织可以共同承担同类服务工作,防止形成服务和价格垄断。(5)绩效评价。对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价,对项目完成好、履约信誉好、群众满意度高、带动作用强的,优先承担项目;对履约能力差、信誉度低扰乱市场价格、群众不认可的,列入社会化服务项目“黑名单”。

服务组织工作要点:(1)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农户签订2024年黎城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服务合同(附件6),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补贴金额等,并上交县托管办存档备查。(2)认真填写2024年黎城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附件7),填写参加作业的2024年黎城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农机户及作业机械花名表(附件9)。(3)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要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填写2024年黎城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服务作业单(附件10)。

(四)监督试点实施

县托管办要监督服务组织的作业开展情况,及时掌握作业动态,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县托管办依据各镇反映情况,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推进工作或完成不规范的服务组织要及时做出调整,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

(五)检查验收

服务组织在各项目环节完成后,向县托管办提出验收申请,填写2024年黎城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申请验收表(附件11)。县托管办进行最终验收,牵头组织相关人员依据数字化平台作业数据对作业质量、作业面积进行核实验收,并对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把关负责,抽查农户比例不低于作业户数的5%,填写2024年黎城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抽查验收明细表(附件12)及2024年黎城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汇总验收表(附件13)。

(六)兑付补助资金

经验收合格后,对补助内容核实无误的作业量兑付补助资金。县托管办出具2024年黎城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补助资金兑付结算表(附件14),并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县财政局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七)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服务组织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理记账,项目完成后,提交审计报告。县托管办要将服务对象自愿性和满意程度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认真组织开展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科学评价服务的内容、效果、主动性以及资金兑付、档案存档情况等,充分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开展绩效考核评估。

项目完成后,县托管办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高质量的典型经验材料,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并对项目实施主体的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自查。

(八)项目退出机制

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实施主体坚决退出试点范围,对工作推进有力的实施主体适当增加补助资金,对已形成稳定社会化服务市场、市场机制可有效发挥作用的支持环节或实施区域,鼓励支持环节退出或降低支持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供销社负责人及各镇镇长为成员的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组(附件3)。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托管办),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事务的协调,指导支持服务主体按照规模适当、服务半径适宜、方便农户和农业生产的原则,为农户提供托管服务。

(二)强化实施指导。县托管办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弄虚作假、达不到合同要求、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的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0355-6564383,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推动项目规范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实施方案的,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和备案程序进行报批。

(三)严格资金监管?

根据《黎城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补助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的制定、实施和审核责任。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保障工作经费?

县财政部门安排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五)强化宣传引导?

要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要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良好氛围。

附件:1.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区域位置示意图.png

2.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主要服务组织名录.wps

3.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组.wps

4.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规划表.wps

5.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环节补助额度明细表.wps

6.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服务合同(样式).wps

7.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wps

8.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目标责任书(样式).wps

9.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农机户及作业机械花名表.wps

10.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服务作业单.wps

11.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申请验收表.wps

12.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抽查验收明细表.wps

13.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汇总验收表.wps

14.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补助资金兑付结算表.wps


解读: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